民用建筑工程验收环境空气质量检测:取样数量
1、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。抽检房间数量不得少于5%,并不得少于3 间。
2、 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:
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m平方米时,设1 个检测点;
房间使用面积50-100m平方米时,设2 个检测点;
房间使用面积100-500m平方米时,不少于3 个检测点;
房间使用面积500-1000m平方米时,不少于5 个检测点;
房间使用面积1000-3000m平方米时,不少于6 个检测点;
房间使用面积为3000m平方米以上的,不少于9 个检测点。